关于选派第十一批援疆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 12:23:46 发布单位:党委组织部 撰稿:刘德增 责任编辑:刘德增 审核人:钟妍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开展对口支援新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做好干部人才援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举措。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做好第十一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组通字[2023]12号)要求,现拟选派2名干部(人才)作为第十一批援疆干部人选。具体通知事宜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作风扎实,不怕吃苦,身体健康;敢于斗争,担当作为,甘于奉献;品行良好,清正廉洁;

4.行政管理干部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行政管理干部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二、援派时间

开始时间:2025年2月左右,原则上春节后或受援高校春节学期开学后到岗。具体时间由援受双方协商确定。

结束时间:2026年7月左右,原则上在受援高校学期末结束后。

三、援派高校及岗位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伊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推荐方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援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人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进行审核把关,重点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

2.学校推荐。学校党委结合报名人员情况,择优推荐人选。

3.确定人选。上级相关部门审查、确定援疆干部(人才)人选,发文任命。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各单位党组织根据通知内容,对报名人员做好审核把关。

2.请申报人员所在党组织书记于2025年1月17日11:30前将《援疆人员报名表》发送至zzbgb@nenu.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综合楼528室。《援疆人员报名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学院(部)由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其他单位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援疆人员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援派挂职干部人才工作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享受相关补助待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德增 85099405

附件:援疆人员报名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