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15:01:19 发布单位:教务处 撰稿:陈丽莉 责任编辑:陈丽莉 审核人:马骥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24]2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东师教字[2014]004号,2016年7月修订),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布计划、尊重个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总体要求,为学生提供专业选择机会。

二、转专业范围

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基本要求的2024级、2023级本科生。其中:

(一)优师专项计划学生一般可在优师专项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二)2024级外语类保送生一般可在小语种专业内(日语、俄语、德语)申请转专业。

(三)2024级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一般不得转专业,经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具体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接收需求为准)。

(四)2023级公费师范生一般可在公费师范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具体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接收需求为准)。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

(一)4月14-15日,学院(部)成立转专业工作组,通过网站公布学院(部)专业准入细则,并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学服务系统”)填报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内容,报学校审核。

(二)4月16日前,学校对学院(部)填报的接收和考核信息进行审核。

(三)4月17-18日,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转专业工作相关政策细则进行解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各学院(部)专业准入细则。

(四)4月17-21日,学生登陆“教学服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并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4月23日前,学院(部)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审核申请转出学生材料。

(六)5月15日前,学院(部)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上机等考核,考核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学校检查。学院(部)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报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将《2025年转专业学院(部)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七)5月22日前,学校审核,并在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一周。

(八)5月31日前,学校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动。公费师范生转专业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学籍变动等手续,具体时间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为准。

(九)9月10日前,不适应新专业的学生提交《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2),申请回原专业学习。逾期不予受理。

(十)10月20日前(另行通知),转专业学生按《关于开展转专业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课程的成绩认定。

(十一)10月30日前,转专业学生申请更换学生证,登录“教学服务系统”办理。

四、其他

(一)公费师范生转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师范生公费教育管理相关文件执行。学校申请考核结束后,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2025年公费师范专业无接收非公费师范生转入计划。

联系人:陈老师 韩老师

电 话:85098320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服务系统网址:http://bkjx.nenu.edu.cn/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doc.doc

附件2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撤销申请表.doc

附件3 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操作指南(教务秘书).docx

附件4 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学生).docx

教务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