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除2024年度项目外,以往年度项目需经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延期后方可申报。结题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科学项目和就业专项。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和《吉林省教育厅成果分类认定表(社科类)》(附件2)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参考指标执行。2025年两批次验收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社科处集中申请使用原验收参考指标。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鼓励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优先选择“免答辩”。符合“免答辩”标准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有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如仍未达到“免答辩”要求,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2.参加答辩的项目采“线上评审”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答辩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采取专家现场集中、项目负责人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清理工作
项目清理范围为2022年度(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上述项目须在2026年(含)之前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申请结项,社科处统一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项的,逾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结项申请,项目视为撤项处理。
四、工作要求
本年度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需加盖社科处公章后扫描上传,见附件3)、《项目合同书》、《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成果验收报告》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和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项目负责人须在6月1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 系 人:黄 彪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docx
2.吉林省教育厅成果分类认定表(社科类).xlsx
3.成果验收报告书(社科类).doc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