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 18:52:05 发布单位:人事处 撰稿:人事处 责任编辑:刘思洋 审核人:范春斌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加快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进程,全面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暂行)》(东师校发字〔2021〕16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 截至2026年6月30日仍在岗的事业编教职工(含人才派遣人员),符合学校聘任高一级职务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晋级聘任,评聘后任职时间统一确定为2026年7月。

2. 2025年7月-2026年6月入校的专任教师、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入校的博士后,学校审议通过的岗位调整人员等需申请定级聘任,聘任岗位及任职时间按照学校有关决议执行。

二、评聘程序

(一)评职系统填报

1.即日起,教职工通过WebVPN登录“东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评职系统”),完成填报。

2.教职工自然情况、教学业绩(本科部分)及科研业绩信息分别由人事信息系统、本科教学成果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自动采集导入,数据有误或缺失的,请申报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更正补充。

3.个人填报部分,请按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应认定材料(认定方式按《实施办法》附件16《任职条件认定说明》执行)。需参加学术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的,一并在系统中填报提交代表作材料。

4.申报成果统计的起始时间为任现职时间次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结合系统填报情况,审核申请人资格及业绩成果等各项材料,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请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1.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德育职责、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提出明确的考核及推荐意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申报人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公示及评审推荐。

2.各单位对照评职条件实施细则,对任职年限、基本条件、申报次数等进行细致核查。

3.审查合格人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1),公示内容应展现申报人全部业绩材料,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对破格理由进行说明。涉密材料可不进行公示。申报材料公示后不得更改、撤换。

(三)单位推荐

1.学院(部)对教师系列的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承担课程教学、指导学生经历和教育教学成效;学生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得分由相关职能部门在系统中补充。管理职员、教辅人员工作实绩,由各单位在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基础上予以综合评价。

2.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岗位限额评审确定参加同行专家评价人选及其他系列推荐人选。其中,教学科研系列、教学系列、科研系列、教师教育系列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须进行述职答辩,除科研系列外均应增加教学业绩问答环节。

3.各单位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按照岗位限额,审议确定各系列最终推荐人选。各单位须严格掌握评聘标准,教师系列(含思政教师)按照核定的高级职务限额等额申报,教学系列、教师以外各系列高级岗位每个职级至多排序推荐2人,超出的不予受理(其中,已在“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报名但因政策调整未能参加统一考试或评审的教辅人员,本年度申报不对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作硬性要求,由所在单位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2)。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人事秘书在评职系统中填写评议意见并提交各系列最终推荐人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各单位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系统导出),由申请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会同《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3)《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合同补充协议》(系统导出),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人民大街校区行政楼302-1室)。

(四)同行评价

教学科研系列、教学系列、科研系列、教师教育系列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选,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代表作校外同行专家评价。通过人选提交到相应的学科评议组审议。

(五)学科评审

学科评议组根据学校职务评聘方案及投放指标,对二级单位推荐的高级职务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人选推荐至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其中,教学系列、教师以外各系列、破格申报教授岗位人选评议以述职答辩形式进行。

(六)学校评聘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集中审议各类各级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正高级职务人选,确定各系列聘用人选及任职时间,公示后发文聘任。

三、日程安排

日 期

工作安排

9月28日-10月9日

教职工填报评职系统,根据需要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业绩成果,二级单位审核申报资格

10月10日-15日

个人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16日-21日

二级单位评审,公示推荐人选(3个工作日)
 
学校复核二级单位推荐人选申报资格

10月22日

学校复核申报程序,受理申报材料

10月下旬

教师代表作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教师以外各系列学科组评审

11月中上旬

教师系列学科组评审
 
学校高评委评审、聘任

四、相关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青年教师不断适应国家战略、科技变革与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鼓励引导青年教师着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本领,持续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本年度将探索加强对以下业绩的综合考量:

一是将原创性教材成果纳入职称评审业绩认定范围。对承担国家组织的原创性教材编写任务的主编、核心编者作为代表性业绩在评审工作中予以认定。

二是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育人成效评价。将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作为突出标志性业绩在评审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

下一步,学校将持续深化评价机制改革创新。完善成果业绩认定办法,支持教师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鼓励教师聚焦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难题产出高水平成果;加大科研成果应用成效评价,支持教师将研究实践与创新创业孵化相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强化教学创新实绩导向,将国家级高水平教学竞赛获奖作为职称评审突出标志性业绩予以重点关注,引导教师深耕课堂、潜心育人,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为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数智化水平,服务广大教师和基层单位提高材料填报和资格审核的准确性、便捷性,今年首次尝试在申报系统中嵌入“AI辅助”功能。教师个人可应用AI协助筛选科研业绩、检验填报材料完整性;二级单位可参考AI初审提示,指导教师完善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事关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一是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认真做好学校文件及学院条件的宣传解读,确保教师对学校政策“零死角”知悉;二是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学校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完成;三是严格执行《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在机构组建、材料审查、会议召开、评审投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落细落实;四是严格依照程序组织评审,认真执行申报公示与推荐公示制度,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结果经得起推敲;五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任何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评价环境;六是在评审结束后认真归纳整理个人申报、评审投票、公示记录、会议记录等全部评审材料并妥善保存,确保评审推荐环节全程可追溯。

(二)公示期内,对申报材料或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由本人以正式署名书面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诉,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受理申诉事项,经认真调查审议后于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申诉人。若申诉人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学校启动申诉审查,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形成最终决议。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须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线索不清的均不予受理;对于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上一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申报晋升高级职称者(含破格),若连续2年(以所在单位评审为准)申报未获晋升,再次申报应至少间隔1年,且有新的代表性业绩。

(四)各学院(部)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拟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任务规划,明确晋升后需完成的聘期教学、科研工作内容,组织教师于申报前签订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合同补充协议,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会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学校评审聘用后,统一存入个人档案并根据目标任务实施聘期考核。

六、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报材料受理

人事处:陈雪娇 85099127

2.业绩认定

(1)人才培养:

教务处:王松 85099268

研究生院:周宇 85099602

党委学生工作部:张茂林 85099378

(2)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认定:

教师教育研究院:王世博 85098021

(3)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处:于洋 85098225

科学技术处:解悦 85099604

(4)国际交流: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凌晶垚 85098569

3.评职系统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 13121439466(微信同号)


附件:

1.申报材料公示模板.docx

2.推荐人选公示模板.docx

3.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情况报告.docx



东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