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研究过程管理,确保论文质量,凡计划申请学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以下简称“预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拟申请2027年春季学期学位的(毕业)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年级可提前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预答辩由学院(部)自定。申请结业的研究生不作预答辩要求。
二、预答辩时间
(一)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1),预答辩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本学期研究生预答辩应在2027年1月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终稿完成和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7年2月28日。
(二)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预答辩前须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成绩学分、完成开题报告)。专业型硕士由培养单位自定。预答辩资格集中工作时间:
1.研究生集中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培养单位集中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3.在集中工作时间截止后申请预答辩的研究生,若成绩学分和开题报告未审核需联系本单位研究生秘书单独审核。
三、预答辩责任分工
(一)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预答辩的宏观管理,应按照“强化主体责任、严控过程质量”的原则,开展预答辩督导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全过程、全环节管理。预答辩督导原则上以随机抽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督导内容包含专家组成、材料准备、组织程序、预答辩环境、预答辩质量、会议记录等。
(二)学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学科研究生预答辩的组织协调与质量监管。学科负责人应对本学科预答辩委员会的专家组成、预答辩准备、预答辩程序和预答辩后论文修改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和质量督查。
(三)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生预答辩的申请审核及预答辩准备工作,并指导研究生完成预答辩后论文修改工作。
四、预答辩程序
(一)博士、学术型研究生申请预答辩前须进行资格审核,成绩学分、开题报告经导师和学院(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预答辩。专业型硕士由培养单位自定。研究生预答辩资格申报和审核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s://gs.nenu.edu.cn)中完成(操作手册见附件2中预答辩资格申请及审核文档)。
成绩学分审核结果为“通过”、“未通过”和“暂行通过”,其中“暂行通过”为在课程学习成绩学分未修满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进行预答辩,可选择“暂行通过”,审核结果备注中须注明未完成情况,并提醒学生尽快完成课程学习。
(二)研究生预答辩流程须在研究生培养环节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地址为https://py.nenu.edu.cn)中完成(操作手册见附件3中角色对应文档)。
(三)研究生本人须在预答辩7天前提出申请,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申请单独毕业研究生同填此表)(附件4),并提交预答辩学位论文初稿。导师对研究生预答辩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并指导研究生完成预答辩准备工作。
(四)在学科负责人的审核和把关下,博士生预答辩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具体实施,并成立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非该博士生指导小组的成员,并选择1人作为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硕士生预答辩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具体实施,并成立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一般不少于3人,并选择1人作为预答辩委员会主席。
(五)研究生预答辩要公开进行(涉密的学位论文除外),需提前一周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和地点等。博士生预答辩的时间不应少于5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30分钟。研究生预答辩须重点介绍学位论文内容,重点阐述论文的研究问题与方法、主要结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六)预答辩委员会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工作量、理论基础、研究结论等做出评议,并对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 预答辩委员会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七)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持续修改论文,导师和学科负责人要对预答辩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先后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签字,研究生方可在系统中上传预答辩论文花脸稿和终稿及《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见附件4)。
(八)毕业论文预答辩的组织形式参照学位论文预答辩相关要求执行,可与学位论文预答辩一并组织,也可单独组织。在组织毕业论文预答辩时,需向评审专家明确毕业论文预答辩与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区别。如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可等同于毕业论文预答辩通过。
五、预答辩结果与处理
(一)研究生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只需简单修改或在学位论文通讯评阅前能够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合格;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或在学位论文通讯评阅前无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合格者按照要求在论文通讯评阅前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工作的,可以进入学位论文评阅阶段。不合格者需在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请预答辩。
(二)研究生对预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答辩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若为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应予回避。
联 系 人:张俊岩
联系电话:85098152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附件2:预答辩操作手册
附件3:预答辩资格申报和审核、答辩专家管理操作说明
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