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7 22:04:54 发布单位:人事处 撰稿:闫冬 责任编辑:那佳关琪 审核人:魏琳娜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 评选范围

1.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校在编、在岗的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3. “吉林省优秀教师”:学校在编、在岗的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并兼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且继续从事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省级及以上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参评优秀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省优秀教师评选。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因相同事迹已获得过市(州)级或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参评。副厅级(含)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1.全省名额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50名、“吉林省优秀教师”240名。

2.学校限额

省教育厅划拨我校可推荐名额:先进集体1个,优秀教师2人或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各1人。

3.二级机构限额

各单位如有符合条件者,先进集体由二级机构向学校申报;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由所在二级机构择优推荐,限推荐1人。

二、 评选条件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推荐对象,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民生属性,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在教育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此外,还应分别具备如下条件:

(一)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政治过硬。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到教学管理工作各方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积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业绩突出。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学,全面落实“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显著;

3.作风优良。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担当作为。近5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或集体成员无违纪违法问题及其他不适宜评选推荐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问题;

4.履责担当群众公认。长期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赞誉。应从事教育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三)吉林省优秀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突出;

5.仁爱之心常怀。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境界,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

6.弘道追求高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把握时代脉搏,以心系苍生的胸怀、开放包容的心态、弘文传道的追求,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7.示范作用显著。长期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紧扣国家需要,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功绩导向,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群众评价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并统筹考量推荐对象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综合表现,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切实把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一)推荐对象(集体、个人)应在所在二级机构履行民主推荐、公示等推荐程序,并做好记录留存。民主推荐会议的形式、范围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民主推荐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于7月29日下班前将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所获荣誉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302-4室)。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方式: 85099173 18686692981

附件: 1.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2.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3. 吉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docx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