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15:28:44 发布单位:学生处 撰稿:李凡 责任编辑:李凡 审核人:连那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免审即享”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10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均可享受此补贴。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此前学段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可再次申请。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及残疾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800元。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29日前,各学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毕业生只能申报以下一种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1.申报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表头编号无需填写,日期不需更改,下同)。

注:申请表中需填写本人可正常使用的社保卡卡号。如本人无法办理社保卡,需提交无法办理原因情况说明,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同时提供本人在用的其他银行卡账户号、开户行名称及联行行号;如社保卡为冻结交易状态,需提前激活。

(2)低保金发放凭证。银行出具近3个月低保金发放对账单原件一份。

(3)学生本人提供所在家庭《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低保证明(附件2)原件一份。《居民低保证》需年检,低保证明需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出具。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务必复印全套,下同)。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下同)。

2.申报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残疾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零就业家庭认定表》或由认定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表》或由认定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

6.申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同时由学校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身份核查后,提供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3)获得过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其他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如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学生需到贷款银行复印贷款合同(加盖银行章)或银行开具贷款证明(附件3),同时由学校到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或与学生当地贷款银行进行身份核实。

(二)学院(部)报送。10月30日前,学院(部)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填写《学院(部)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见附件4,下称汇总表;银行卡号务必准确填写申请人本人交易状态为正常的社保卡卡号)并加盖学院(部)公章,所有纸质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处;汇总表电子版以“XX学院(部)2026届求职创业补贴”命名,发送至zzzx@nenu.edu.cn。

(三)学校复核。10月31日前,由学校组织审核,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拟申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人社复审。人社部门通过“吉林省智慧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对重复申领身份信息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身份进行核验。

(五)结果公示。学校将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后的人员信息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流程,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的本人社保卡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2026年度内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合格。

(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关,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和重复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研究生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凡  85098085

提交材料地点:综合行政楼713室


附件:附件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docx

   附件3:助学贷款证明.docx

   附件4:学院(部)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