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办理2026年度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补充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11:36:55 发布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 撰稿:高旭君 责任编辑:高旭君 审核人:沈雯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在校学生医保参保工作,按照吉林省医保局、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和参保险种

全体在籍学生均可参保,其中2025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为新参保人员,其他年级学生为续保人员。

学生参保的险种为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保补充保险(学平险)。

二、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10元(含长护险10元),采取按年缴费方式。集中预缴期为2025111日至2026228日。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享受202611日至1231日的医保待遇。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置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已按标准缴纳2025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学生保险待遇至20251231日。

2. 学生医保补充保险(学平险)。学平险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进一步丰富了学生保险的保障项目,增加了学生保障权益,具体保险内容见附件1。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5元,需一次性缴纳学制范围内全部保险费用,2年制学生缴费130/人,3年制学生缴费195/4年制学生缴费260/人,5年制学生缴费325/人。

3. 参保资助政策

1)如学生属于省内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群,可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如选择在学籍地参保,可享受长春市学生医保待遇,其参保资助、直接医疗救助等应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享受。

2)如学生属于省外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群的,可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如选择在学籍地参保,可享受长春市学生医保待遇。

三、工作流程

1. 学习培训(115日前)

学校将面向新生辅导员和新聘任辅导员开展2026年度学生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交流会,分享解读医保相关政策,讲解医保办理的具体流程、缴费方式和理赔方式等。

2. 参保宣传(119日前)

学院(部)要通过年级会、班会等形式,多渠道做好2026年度学生医保参保宣传,强化和提升学生参保意识,引导学生熟知参保政策,充分认识参保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知情自愿,应保尽保的原则组织好2026年度学生医保参保缴费。

3. 信息采集(1116日前)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信息采集。学院(部)需在1116日前确定参保人员名单,登录“学生参保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指导说明(附件2)做好参保学生信息录入,学院(部)要按时完成医保信息采集,避免影响学生缴费。

2)参加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的学生需填写学生医保补充保险(学平险)投保信息统计表(附件3),填入姓名、身份证号、学院(部)、年级等信息,学院(部)需确认统计表内所有学生身份信息验证为“一致”,并于1116日前将统计表发送至学生处和研究生院。

4. 费用缴纳(1130日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学生线上自主缴费,学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缴费,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可下载电子版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学生医保补充保险(学平险)缴费方式为学院(部)统一代收后将保费直接汇款至学平险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1130日前,学生保险费用缴纳完毕。学院(部)需收取学生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不参保学生需填写“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学生登记单”(附件4),以上材料由学院(部)存档备查。

5. 保单确认(1130日前)

参保完毕后,学生依据相关政策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学生医保补充保险(学平险)需学生本人确认保险保单,学院(部)需组织学生通过“平安好生活”手机APP查询并保存本人保单,让学生充分知晓理赔内容和免责内容,熟悉理赔程序及注意事项。

6. 缴费情况核查(1130日前)

学院(部)需与未参保缴费学生一对一联系沟通,具体了解不参保原因,帮助学生解决保险参保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核查完毕后,学院(部)需列出未参保缴费学生名单、不参保原因和与学生家长确认情况等,形成学院(部)保险工作简报,由副书记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送至学生处和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1.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学院(部)要做好参保政策宣传,提升学生和家长对医保待遇和相关政策的知晓度,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生参保的重要意义,帮助学生树立保险意识,提升保险权益。

2. 做好参保情况统计。学院(部)要做好学生参保和不参保情况摸排统计,对于未按时缴费的学生要督促学生尽快缴费,避免影响学生的保险待遇。对于已毕业学生,学院(部)要及时对毕业学生进行停保(减员)处理,以便其随毕业、升学、就业等转移接续参保关系。


联系人:高旭君,85099935;刘竞雄,85099691


附件1:学生医保补充保险(学平险)保险内容简介.pdf

附件2:学生参保管理信息平台用户使用手册.pdf

附件3:学生医保补充保险(学平险)投保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学生登记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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